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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创新作用

1999-09-17 来源:光明日报 秀珍 我有话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近日在京联合召开“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研讨会,二十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经济学家以及辽宁盼盼集团、上海谷泰集团、北京科化化学新技术公司等企业界人士就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前景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过程中,以其灵活机制,通过组织创新、技术创新、提高管理得到了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它们在新增产值、实现利税、出口创汇、劳动就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企业数的百分之九十九。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的百分之六十和百分之四十左右,在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百分之九十以上,中小企业还提供了大约百分之七十五的城镇就业机会。近几年来,在每年一千五百亿美元左右的出口总额中,中小企业约占百分之六十。在九十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百分之七十六点七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非国有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劳动力就业的主要增长点,尤其在吸纳安置国有下岗分流人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但是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外部经营环境不规范,一些地方政府不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渠道不畅,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条件要比大企业严格得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信用能力低,产出规模小,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弱,缺乏创新能力等。与会人士认为,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建立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二、改善企业的融资环境。在信贷资金方面,要发展适合于中小企业的金融组织,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股份制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体系,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投资风险基金和贷款担保基金。

三、改进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信息服务、技术开发、管理咨询、资金担保等方面渠道不畅通的问题;鼓励科技成果的交流,建立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机制。

去年,我国政府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在国家经贸委内单独设立了中小企业司。它将指导各类中小企业改革,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推动建立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今年四月,《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已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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